舂秋左传正义_卷四十七昭十四年尽十六年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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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卷四十七昭十四年尽十六年 (第7/8页)

蜃之器以蜃饰,因名焉”郑众云:“蜃可以白器,令色白。”是蜃为器名。祭rou盛之脤器,以献遗人,因名祭rou为脤;孔张是大夫也,而云“受脤归脤”故知受脤为君祭,以rou赐大夫。归脤谓大夫祭,以rou归于公也。故《周礼·祭仆》:“凡祭祀致福者,展而受之。”是在下之祭,有“归脤”之义。又传有“成子受脤于社”前代诸儒皆以脤为祭社之rou,故云皆社之戎祭也。刘炫故违传证,以破先儒,以为脤亦祭庙之rou,以规杜氏,文无所出,其义非也。然大夫不得私自出军,自祭私社,而得归脤于公者,谓大夫奉君命以戎事摄祭于社,故社直言祭,归rou于公,亦不谓家祭也。

    其祭在庙,已有著位,在位数世,世守其业,而忘其所,侨焉得耻之?其祭在庙,谓助君祭。○数,色主反。焉,于虔反,下焉用同。

    [疏]注“其祭”至“君祭”

    ○正义曰:谓郑伯其祭在先君之庙,孔张有助祭著位在庙中,以有事为业,言其所掌有常也。服虔以为其祭在庙,谓孔张先祖配庙食。案《周礼·司勋》云:“凡有功者,铭书于王之大常,祭于大烝,司勋诏之。”则配庙食者,皆是有功之臣子。孔作乱而死,公孙泄因妖鬼而立,不得有配食在庙。

    辟邪之人,而皆及执政,是先王无刑罚也。言为过谬者,自应用刑罚。○辟,匹亦反。邪,似嗟反。子宁以他规我。”规,正也。宣子有环,其一在郑商。玉环,同工共朴,自共为双。○朴,普角反。

    [疏]注“玉环”至“为双”

    ○正义曰:下云“韩子奉命以使而求玉焉”知环是玉环也。《释器》云:“rou倍好谓之瑗,rou好若一谓之环。”李巡云:好,孔也。rou倍好,边rou大,其孔小也。好倍rou,其孔大,边rou小也。rou好若一,其孔及边rou大小適等曰环。是环亦璧之类也。言其一在郑商,则其一在韩子。知其同工共朴,相与为双,故韩子欲得而双之。

    宣子谒诸郑伯,谒,请也。子产弗与,曰:“非官府之守器也,寡君不知。”子大叔、子羽谓子产曰:“韩子亦无几求,言所求少。○守,手又反。几,居岂反。晋国亦未可以贰,晋国、韩子不可偷也。偷,薄也。○偷,他侯反。若属有谗人交斗其间,鬼神而助之,以兴其凶怒,悔之何及?吾子何爱于一环,其以取憎于大国也,盍求而与之?”子产曰:“吾非偷晋而有二心,将终事之,是以弗与,忠信故也。侨闻君子非无贿之难,立而无令名之患。侨闻为国,非不能事大字小之难,无礼以定其位之患。夫大国之人,令于小国,而皆获其求,将何以给之?一共一否,为罪滋大。滋,益也。○属音烛。盍,户腊反。难,乃旦反,下同,又如字。共音恭,下而共无艺同。

    [疏]“侨闻”至“之患”

    ○正义曰:侨闻君子非无贿之难,家贫无贿不为难,立于职位而无善名,是为身之大患。言韩子当患无令名,不宜患家无贿也。侨闻为国家者,非不能事大字小之难。事大国,爱小国,不为难也。无礼以定其位,是国之大患。言郑当患位不定,不宜患事晋之难也。下句自“大国之人”至“则失位矣”此覆“无礼定位”也。自“若韩子”至“独非罪乎”此覆“无令名”也。此辞一为韩子,一为郑国,故再言侨闻。服虔断“字小之难”以下为义,解云:“字,养也,言事大国易,养小国难。”然则郑人岂忧养小国乎?尚未能离经辨句,复何须注述大典?且字为爱,不为养也。

    大国之求,无礼以斥之,何餍之有?吾且为鄙邑,则失位矣。不复成国。○餍,于盐反。复,扶又反,下不敢复并注同。

    [疏]“吾且”至“位矣”

    ○正义曰:若晋之大夫,求无不得,则郑国乃为晋之边鄙之邑,不复成国,谓失国君之位矣。

    若韩子奉命以使,而求玉焉,贪yin甚矣,独非罪乎?出一玉以起二罪,吾又失位,韩子成贪,将焉用之?且吾以玉贾罪,不亦锐乎?”锐,细小也。○贾音古,下无强贾同。锐,悦岁反。

    [疏]“出一玉以起二罪”

    ○正义曰:一共一否,为郑国之罪也。贪yin,为韩子之罪也。

    ○注“锐细小”

    ○正义曰:锐是锋芒,不得为折。

    韩子买诸贾人,既成贾矣,商人曰:“必告君大夫。”韩子请诸子产曰:“日起请夫环,执政弗义,弗敢复也。复重求也。○成贾音嫁,本或作价。请夫音扶。重,直用反。今买诸商人,商人曰,必以闻,敢以为请。”子产对曰:“昔我先君桓公,与商人皆出自周。郑本在周畿内,桓公东迁并与商人俱。

    [疏]“买诸”至“商人”

    ○正义曰:贾人即商人也。行曰商,坐曰贾,对文虽别,散则不殊,故商贾并言之。

    ○注“郑本”至“人俱”

    ○正义曰:《世本》云:“郑桓公封棫林”即汉之京兆郑县是也,本在周之西都畿内也。《郑语》称史伯为桓公谋,使桓公寄帑与贿于虢、郐之国,桓公从之,其子武公遂灭虢、郐而国之。当桓公东迁帑贿之时,并与商人俱来也。

    庸次比耦,庸,用也。用次更相从耦耕。○比,毗志反。更音庚。以艾杀此地,斩之蓬蒿藜藋,而共处之。世有盟誓,以相信也,曰:‘尔无我叛,我无强贾,无强巿其物。○艾,鱼废反。蓬,蒲东反。蒿,呼高反。藜,力兮反。藋,徒吊反。强,其丈反,下强夺同;又其良反,注放此。毋或匄夺。尔有利巿宝贿,我勿与知。’恃此质誓,故能相保,以至于今。今吾子以好来辱,而谓敝邑强夺商人,是教敝邑背盟誓也,毋乃不可乎!吾子得玉而失诸侯,必不为也。若大国令,而共无艺,艺,法也。○毋音无,下同。匄,古害反,又姑未反,乞也。贿,呼罪反,或作货。与音预。好,呼报反,下及注并同。背音佩。

    [疏]“毋或匄夺”

    ○正义曰:六年传称楚公子弃疾之过郑也“不强匄”则匄是乞也。乞则可也,唯不得强耳。此言“毋或匄夺”亦谓不得强匄乞夺取也。乞之与乞一字也,取则入声,与则去声也。此匄亦有取与,此传言匄,谓取也;诏书称租调匄民,谓与民。○“强夺商人”

    ○正义曰:上云“买诸贾人”则是和买。而子产谓之强夺者,韩子以威逼之,其贾必贱,故商人欲得告君。大夫子产知其非和买,故云然也。

    郑,鄙邑也,亦弗为也。不欲为鄙邑之事。侨若献玉,不知所成,敢私布之。”布,陈也。韩子辞玉,曰:“起不敏,敢求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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